【新聞事件】:今天美國一個專利糾紛與上訴委員會的三位法官認為Broad的CRISPR 專利沒有與伯克利的類似專利抵觸,這個所謂“Interference proceeding”(專利抵觸程序)結果令張鋒暫時成為CRISPR技術的法定發(fā)明人,因為伯克利還可能上訴。因為CRISPR技術正在被廣泛使用,所以這個技術的歸屬權一直是整個行業(yè)關注的焦點。受今天裁決影響,購買Broad專利的公司如Editas股票上揚30%,而購買伯克利專利的企業(yè)如Intellia和CRISPR Therapeutics股票則下滑10%以上。
【藥源解析】:這個專利官司非常具有戲劇性。在2013年3月15號之前,美國一直使用一個與世界所有國家都不同的專利系統(tǒng),即第一發(fā)明體制(first to invent)。這個體系是為了保護和鼓勵智力有余而資源不足的小企業(yè)和個人。在這個體系下首先發(fā)明(定義為腦袋里想到某個技術核心部分,不一定第一個實現(xiàn)、更不一定第一個申請專利)而不是首先申請專利者為法定發(fā)明人。當然你如果有了某個天才想法但寫本上就上網(wǎng)游戲去了不算,你必須真正努力(diligently)把這個設想付諸實踐(reduce to practice)。
所以有時已經(jīng)授權的專利(Broad的專利因為花了點加快費所以雖然申請晚于伯克利但授權早于伯克利)可能被后申請的發(fā)明人投訴,這時需要啟動專利抵觸程序。但今天的決定并不是關于誰先發(fā)明了CRISPR,而是說這兩個專利申請保護的東西不同。伯克利的專利只保護了原核細胞的應用,雖然后來追加了真核細胞的claim。而Broad的專利則只保護了真核細胞,當然真核細胞對制藥更關鍵。伯克利律師認為從原核到真核誰都想得到,但法官認為不是業(yè)界一般人員(average skills in the art)都能想到,雖然MIT的頂級科學家可以想到。
CRISPR因為簡單易行所以迅速代替ZFN和TALEN成為科研和新藥開發(fā)的主要基因編輯技術。CRISPR不僅可以大規(guī)模編輯基因而快速找到、確證新藥靶點,而且利用這個技術的細胞療法已經(jīng)開始進入臨床研究。Broad和伯克利都表示基礎研究可以免費使用CRISPR,但如果通過CRISPR贏利則需要繳納專利費。雖然現(xiàn)在還不能準確預測這個技術的商業(yè)價值,但業(yè)界普遍認為CRISPR有很大可能被用于治療性藥物。
最近兩年的專利糾紛突然增加,顯示現(xiàn)在競爭日趨激烈。少數(shù)優(yōu)質靶點和技術往往吸引很多企業(yè)、大學同時參與,而專利要18個月才能公開,所以撞車事件增加。今年已經(jīng)發(fā)生默沙東狀告吉利德丙肝專利(一審吉利德需賠償25億)、施貴寶狀告默沙東PD-1專利(默沙東賠償數(shù)億美元加銷售提成)、安進告賽諾菲/再生元PCSK9專利(被暫時撤市,現(xiàn)返回)、百健支付Forward Pharma 12.5億富馬酸二甲酯專利費等專利糾紛。專利從來都是創(chuàng)新藥的生命線,現(xiàn)在這條生命線的爭奪則更加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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